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,派遣到胶东街道办事处从事文字材料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文员,2名,主要从事文字工作,负责街道办事处会议材料、信息稿件的起草撰写等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政治立场坚定,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(二)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(三)身心健康,体检合格,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素质。
(四)年龄30周岁以下(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),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(五)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汉语言文学、新闻学、文秘、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,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,相关工作经历一年以上者优先考虑。
(六)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热爱基层工作,能够吃苦耐劳。
(七)现役军人、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,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应聘。
三、招录程序
(一)报名审查
1、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名人员直接到派遣单位胶东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报名,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。
2、报名时间:2019年05月1日——2019年05月15日,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7:00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3、所需资料:报名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(背面书写姓名)。
4、现场报名审查。依据规定的范围条件在报名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审查,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,通知参加面试。
(二)组织面试
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,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测评考生的文字功底、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等方面要素。面试时间、地点等相关事宜等以电话通知为准。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会第一时间电话告知。
(三)资格审查
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,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,取消考录资格。
(四)体检
按照1:1的比例进入体检。体检项目、时间、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,体检费用自理。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,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,取消录取资格。
(五)聘用
体检合格后,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聘用人员与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,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2个月,原则上合同期限2年(含试用期)。合同到期后,视情续签合同。
四、工资待遇
试用期本科生3000元/每月,硕士研究生3500元/每月。试用期满本科生不低于4000元/每月,硕士研究生不低于4500元/每月。具体发放数额由用工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等确定,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,可进行适当调整。工作日期间派遣单位提供用餐,上下班胶州市内发班车,可提供住宿。
五、其他要求
(一)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,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,取消录取资格。
(二)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行为,取消聘用资格;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、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、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三)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并服从统一工作分配,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,视为自动放弃,将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(四)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,由胶东街道办事处和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六、联系方式
报名电话:0532-88260036,13864260735(崔娟)
咨询电话:0532-88260036(胶东街道办事处)
0532-86626037(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)
报名地址:胶东街道办事处365便民服务中心
青岛恒金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
2019年05月01日